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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争议是印刷厂与客户交往过程中最不愿意遇到、但也最经常遇到的问题。
印刷争议的出现,其中的原因之一可能是印刷厂出厂的成品印刷质量不合格,另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客观存在的印刷误差。对于条码印刷厂家这样长期从事印刷的专业人士来说,有一部分印刷误差是客观存在、不可能避免的;而对于接收印刷品、在成品验收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的客户来说,有时并不是完全了解这些误差。在此,建议大家可以向客户简单介绍印刷中客观存在的误差,让作为行外人的客户心悦诚服,减少甚至甚至避免争议。之所以说是客观存在的,是由于机械本身存在的极限,这些误差是不可避免的,而不是由于人为因素,如管理不力、质量控制不当等因素引起的。这些误差包括:
1. 排版中的文字误差:
排版制作是印刷前的一个重要流程。确切地讲,排版是在客户的授意和要求下,由设计制作人员使用相应软件从事的一项文字编排工作。因此,从印刷厂的角度讲,在制版印刷之前,一般都会要求客户进行签字确认。但有时由于活件时间紧迫,同时基于双方的信任程度,客户有时可能会完全把排版确认的权利下放给印刷厂。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问题,客户可能会责怪设计制作人员不负责任,比如出现错字或其它排版错误。应该说,这种错误的出现,并不是我们上面所说的机械问题引起的,而完全是流程控制存在问题。
因此,我们一般要求在出片打样之前,必须有客户的签字确认。通过双方共同比对,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或消除这些错误。但即便如此,事实上在客户确认的稿件中仍可能出现一些错误。在这方面,我们推荐借鉴某些跨国公司的作法,它们在印制的重要印刷品的后面,一般都会本着严谨的原则,标明“本资料仅供参考,本公司对印刷品出现的错误不负担任何责任”,以消除因排版错误引发的连带责任。
2. 出片和打样误差:
在设计制作人员完成排版制作工作之后,则进入到发排流程,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出片打样。一般来说,激光照排机的出片精度在0.01 C 0.1毫米范围内。同时由于所用胶片的不同,也会导致一定的误差。这种误差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在四张胶片(黑、红、黄、蓝)中,如果某一张胶片(如黑版)出现问题而需要补片时,由于胶片输出时胶片不同、分辨率可能有所不同(不在同一批胶片中),进而导致网点变化,所补的胶片可能会与以前三张胶片出现套印不准的问题。因此,在出片时应力求一次成形,尽量减少补片。当然出片时因字体替换出现的乱码或字体变化,如果相关人员认真负责,则是可以避免的。在胶片(菲林片)制作完毕后,传统模拟打样需要使用一套四张胶片进行打样。在打样时,要做到四色油墨样张色彩的准确和稳定,必须控制和标准化三个环节,即设备、材料和质量标准。
在设备上,必需调整打样机的压力、版台温度和气垫橡皮布,以保证打样机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在材料上,应规范使用同一品牌同一系列的油墨,使用不同品牌搭配的四色油墨,会造成样张与扫描仪内的特性文件不同,直接影响校色准确性。另外还要规范纸张,原则上打样与印刷应使用同一种纸张;在质量标准方面,则应注意实地密度值、印刷相对反差值。如果打样时不能顾及到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印刷成品与打样相比出现误差。比如,印刷使用的油墨不同于打样使用的油墨;印刷所用纸张与打样使用的纸张不同(如使用不同品牌的纸张,或使用不同种类的纸张,如铜版、胶片和特种纸);打样时片面追求网点增大最小化,造成网点中心有小白孔。如果出现这些偏差,都会直接导致印刷成品追不上打样。事实上,即使是同一套胶片,如果打样两次,其打出来的样张也会有所差异。
3. 颜色误差:
颜色误差有三种,第一种是印刷品与打样的颜色存在偏差;第二种是同一批印刷品内部前后颜色有一定程度的不一致;第三种是印刷品中印刷的产品颜色与实物颜色本身存在偏差。第一种差异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印刷时追不上打样,其原因在上面已有论述,如油墨问题、纸张问题、网点还原问题。对于这种差异,印刷人员应该尽量追样,如果差异很大,则应及时通知客户,由客户亲自签样。第二种差异也是客观存在的、印刷机械本身一直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知道,印刷机在印刷过程中,油墨上墨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在印刷时,当墨辊上的油墨减少到一定程度后,印刷机会自动上墨以进行补偿。
而这里的“一定程度”就会直接导致一批印刷活件最前面印刷的成品与最后面印刷的成品颜色出现偏差。第三种差异事实上是一种心理预期问题。我们就曾经遇到一个客户,声称印刷成品与其实物本身颜色不完全一致,认为有损公司形象、甚至影响公司订货,而我们则认为其颜色偏差是可以接受的。对于这种情况,应该说这种偏差是客观存在的,并不能完全归咎于印刷厂的质量控制。
前面我们提到,确切地说,印刷成品的颜色是不可能完全与打样一致的,何况同一批印刷品内部也会出现墨色偏差。打样只是由于先出来,才能够作为参照标准,而客户可能会先入为主,认为打样就是好的、对的。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一般会在印刷时先顾及产品图片的颜色,然后是其它图片的颜色,最后是修饰性的色条或色块。对于供订货使用的印刷样本,我们则多建议客户在印刷品下方加上一条:“本印刷品中的颜色仅供参考,颜色以实物为准”,以免出现不必要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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